不動產交易糾紛 6成問題是房仲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中信房屋整理內政部最新的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發現,仲介業於99年第一季的消費糾紛共計239件,佔整體房地產糾紛總數達59.90%之佔比。而2009年高達211件的消費糾紛數據,除了物件瑕疵中的漏水問題名列第三及氯離子檢測排名第四之外,其它幾乎都是仲介服務上的認知與處理問題,隱瞞重要資訊列為榜首,佔了年度20.3%之多。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指出,好的景氣如同龍捲風來臨,把不會飛的火雞都拱上了天。近年來房仲業在多品牌的激戰之下分食了這塊市場大餅,委託件數的減少可能是眾多店家分配後的結果,當市場出現盤整的同時,炒短線或是體質不佳的房仲業往往就在這樣混沌的市場產生更多交易糾紛。中信房屋建議消費者在委買或委賣前,對房仲人員多作評估,包括傾聽與分析需求的能力、在地深耕的年資、專業證照、過去的專業資歷等條件,都很重要。

此外,若已發生糾紛,台北縣政府消保官楊順惠表示,若遇上不負責任的賣方或仲介,第一時間就可向當地的消保機關提出申訴,或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避免直接上法院提告,可免除法律程序曠日費時的過程。

如果碰到的問題不經過鑑定無法確認,如海砂屋、輻射屋等問題,最好就要直接提出告訴,因專業鑑定需由法院執行。一般來說,買到問題房屋,消費者可根據《民法》規定,在半年內發現房屋有瑕疵,買方有權向賣方要求履行瑕疵擔保責任,通常透過減價或賠償等方式支付。